男子出轨染病给女友同意赔50万又后悔

来源:中华国际 | 2026-04-03 00:00:00
关键词: 2026-04-03 12:31:24  微博 恋爱关系中,男方因与其他女性交往将传染病传给女友,因此与女友签订50万元补偿为内容的《分手协议》,上述协议是否有效?3月30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“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”,其中一起案例明确,经审查若补偿协议有效,则过错方应依约履行经济补偿义务。典型案例显示,李某(男)与张某(女)原系男女朋友关系。2023年,双方签订《分手协议》,载明因李某在与张某恋爱期间仍与其他女性交往,并将疾病传染给张某,导致张某身体受到伤害,经双方友好协商,李某愿意对张某做出经济补偿50万元,每年打款5万元整给张某,分期10年还清。协议签署后,李某在协议约定期限到期后仍未给付张某第一笔款项,张某遂诉至一审法院,要求李某一次性给付50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。李某辩称案涉协议内容不真实,协议系其受张某胁迫所签订的,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,协议中约定的50万元实为“分手费”“青春损失费”,违背公序良俗,应属无效,故拒绝履行付款义务。法院生效裁判认为,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《分手协议》是否有效及李某是否应向张某给付50万元经济补偿。首先,李某与张某签订《分手协议》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,协议系由李某执笔书写,协议上有李某及张某的签名及手印,协议具备生效的形式要件。其次,李某虽称系受张某胁迫签订协议,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。再次,李某与张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,双方在签订《分手协议》前具备正当的感情基础并处于同居关系,现因李某在恋爱关系中存在过错而分手,势必对张某身心造成一定伤害,双方约定由李某给予张某一定经济补偿,并不违反法律、法规的禁止性规定,亦无碍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。最后,受胁迫以及对双方费用支出存在重大误解均属于可撤销合同范围,而非无效合同范围,李某一、二审中均未主张涉案《分手协议》属于可撤销协议,从协议内容来看,也不应把50万元认定为“青春损失费”“分手费”,所以也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,故对李某表示合同无效的主张,不应予以采纳。综上,涉案《分手协议》应为有效协议,李某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向张某履行给付义务。最终法院判决李某一次性给付张某50万元并按到期款项分段向张某支付逾期利息。 (责任编辑:zx0002)
2026-04-02 00:00:00 蔡磊胜诉 所获赔偿全部捐出 正义终得伸张
2026-04-02 00:00:00 丈夫离婚前挥霍百万算作已分得财产 法律武器守护你的权益
2026-04-02 14:07:00 微软兑现承诺:Windows 11任务栏位置可调功能要
2026-04-02 14:07:00 腾讯QQ:已正式原生接入 OpenClaw 官方平台
2026-04-02 00:00:00 张雪宁愿少卖也要把新手拦在门外 为安全设限引发热议
2026-04-02 00:00:00 陈光标回应张雪捐赠自己送的豪车 慈善观念交锋再现
2026-04-02 00:00:00 医药油气方向逆势走强 市场震荡下跌背景下凸显韧性
2026-04-02 00:00:00 长发公主被乌鸦扯头发 机器人偶遭乌鸦袭击
2026-04-02 12:00:15 首例 AI 逼停游戏在线多人模式事件:人工智能不仅抢饭碗、还抢服务器
2026-04-02 00:00:00 特朗普话音刚落 伊朗向以发射导弹 局势骤然紧张